招商宏观:改革对标的蓝图与金融工作的质变

本期宏观政策分析月报重点提示:(1)未来两年改革会全面对标十八届三中全会;(2)对应到金融工作上,要“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风险”,要“精准支持”创新和民营经济;(3)在消费、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措施已落地。
2019年1月23日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指出,2019至2020年的改革,将会对标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改革方案与十九大报告的区别有三个方面:(1)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任务主要面向2020年;十九大报告则覆盖短期、中期、长期;(2)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核心改革对象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十九大报告则进一步解构了质量与速度、供给侧与需求侧、实体与金融等经济系统内部的矛盾;(3)就2020年截止的任务而言,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但十八届三中全会并未突出这些领域。
2019年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与2017年7月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相比,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明显变化:(1)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从“金融服务实体”转变为“共生共荣”。(2)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从“清理中间环节,降低融资成本”转变为“精准支持(创新和民营经济)”。(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主动防范化解”转变为“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风险”。(4)之前“主动防范化解”的具体措施,包括“经济去杠杆”、“国有企业降杠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等都未再出现。未来一段时期的防风险重点放在信息系统、信用体系、反腐、资金流向流量监管、完善制度体系上。
2019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出台《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指导“有条件的地区”以补贴等方式鼓励汽车、家电、养老、托幼、农村电商与生态旅游、5G商用与超高清视频等方面的消费。2019年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八部委向各地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指导各地方解决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


以下为正文内容:
一、 对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
2019年1月23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是以这样一段话开篇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局面。要对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打下决定性基础。”
这意味着,2019至2020年的改革,将会对标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此我们对《决定》中经济体制改革领域的任务进行了梳理(表1),并与十九大报告(2017年10月18日)相对应的内容(表2)进行了对比,发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区别:
1.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任务主要面向2020年;十九大报告则覆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现在到202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会(从2020至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2035年至二十一世纪中叶)三个阶段。
2.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核心改革对象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即“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九大报告承继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但更进一步解构了质量与速度、供给侧与需求侧、实体与金融等经济系统内部矛盾。
3.就2020年的改革任务而言,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但十八届三中全会并未特别突出这些领域:
(1)并未特别提及金融风险,也没有“杠杆”二字,仅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的表述;
(2)产能过剩方面只是强调“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以及在评定政绩中加大“产能过剩”等指标的权重;
(3)并未提及精准脱贫,仅有“扶贫”的局部表述。收入分配方面则强调“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4)污染防治方面,在“十四、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提出了系统的改革方案,主要包括4项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而十九大报告则具体地提出了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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