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退市成定局 投资者需理性看待

 资本市场重大违法案件康得新退市又有了新进展。2021年2月28日,康得新披露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公司2015年至2018年更正后的净利润连续4年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3月12日,证监会及深交所表示,要坚决履行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进康得新退市工作。

  在新证券法和退市新规正式施行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退市不能“一退了之”,多方面追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环节也应加快脚步。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市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强调“应退尽退”并不意味着“一退了之”,而是要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同时,投资者应当理性看待退市,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理性依法维权,提高诚信守法意识,敬畏市场、尊重规律,共同维护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投资者需理性看待股票退市

  康得新自2019年7月5日收市后停牌,最新报价为每股3.52元。根据其定期报告,目前康得新的股东户数为13.3143万户。“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康得新的不少投资者都有损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峰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在投资有损失的情况下,个别投资者采取了非理性的行动,甚至对监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诬告陷害,妄图混淆视听、误导公众、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证监会对此表示,个别投资者在公司多次提示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大量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带头滋事诽谤。上述行为本质上意图向政府和监管部门施压,拖延和干扰康得新退市进程,从而达到其个人目的,进而牟取不当利益。证监会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将坚决依法依规推进康得新退市,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投资者自我保护的最佳路径是要坚持价值投资,远离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退得下”“退得稳”的新局面正在开启,企图阻碍退市改革进程、试图妨碍退市措施实施的利益群体只能是螳臂挡车。

  如何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也是监管层考虑的重点。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实施。持续做好示范判决、多元纠纷化解等工作。推动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修改,配合最高人民法院修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同时,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退市过程中出现的对抗监管、不正当维权甚至煽动群体性事件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退市改革平稳推进,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有效维护投资者利益离不开有效的制度安排。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其中,制定专章设立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体系;同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将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付诸实践;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是对金融欺诈发行“零容忍”的具体落实,通过与新证券法全面衔接,大大提高了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打击力度。由此,全方位的投资者保护体系初步建立。

  许峰表示,除了前期的行政处罚层面的行政法律责任,康得新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他建议对刑事责任的追究也应加快速度。投资者保护中最为核心的是如何弥补投资者的巨大损失;投保机构在启动普通代表人诉讼基础上能尽快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减轻投资者的维权成本,能够让遭受损失的康得新投资者体验到中国特色集体诉讼的制度优势。由此,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就会形成合力,对违法违规者形成震慑。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许峰建议,当前最为便捷的途径应该是向投保机构发起申请,请求投保机构论证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可行性,尤其是在被告的选择、胜诉后的有效执行等问题上做好研究。如果投保机构暂时需要研究,投资者也可自行或委托律师先行发起民事索赔诉讼,待后续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加入集体诉讼。

  投资者应秉持价值投资理念

  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退市需要各方发挥合力,确保“退得下”“退得稳”,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相应的,投资者应树立风险意识,秉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避免因炒绩差股而遭受不必要的投资损失;对于公司的退市风险警示、前期已经通过上市公司公告及监管问询函件揭示的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等信息,投资者应给予重视。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的退市新规,设立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通过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优化退市股票交易机制等强化风险揭示,引导市场理性投资,压缩投机炒作空间,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投资者并未高度关注该类公司存在的风险,仍有部分“披星戴帽”公司被频频炒作。

  中山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者是促进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效推行的重要市场主体,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普通投资者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方面,投资者要积极改变投资理念,避免投机炒作行为,远离一些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另一方面,投资者应逐步树立起风险意识,理性看待市场炒作行为,做好自我防护,不盲目跟风炒作业绩差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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